验证码:
一、申报对象
1、注册登记在成都高新区,且实际经营门店或办公场所位于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各街道办事处发布公告明确的封控区、管控区内的经营主体,经营主体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
2、注册登记在成都高新区,且实际经营门店位于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各街道办事处发布公告要求主动暂时歇业的密闭性公共场所经营主体,经营主体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
注:每个申报主体仅能享受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政策资金补贴,第一批已获得1万元资金补贴的市场主体无需再申报。申报资料提交后无法更改,请按要求如实、清晰上传。
二、申报咨询
一、申报对象
在2022年期间(时间自2022年1月01日起)因疫情原因(如场地封控、人员封控、生产要素流通受阻等)停工停产的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
注:企业应在2022年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名单内。每个申报主体仅能享受1次政策资金补贴,同一申报主体切勿重复申报。申报资料提交后无法更改,请按要求如实、清晰上传。
二、申报咨询
各行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以下账户仅用于接收政策扶持资金,请准确填写企业对公账户信息。个体工商户若没有对公账户,请填写门店经营者本人收款账户信息。
*以下账户仅用于接收政策扶持资金,请准确填写企业对公账户信息。